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掩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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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掩护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增强对文物的掩护,承继中华民族良好的汗青文明遗产,促进迷信研讨事情,举行爱国主义 和反动传统教诲,建立社会主义精力文明和物质文明,依据宪法,订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文物受国度掩护:
(一)具有汗青、艺术、迷信代价的古文明遗址、古墓葬、古修建、石窟寺和石刻、壁画;
(二)与严重汗青事情、反动活动大概闻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紧张怀念意义、教诲意义大概史料代价的近代古代紧张史迹、实物、代表性修建;
(三)汗青上各期间宝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四)汗青上各期间紧张的文献材料以及具有汗青、艺术、迷信代价的手稿和图书材料等;
(五)反应汗青上各期间、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消费、社会生存的代表性实物。
文物认定的尺度和措施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分订定,并报国务院同意。 具有迷信代价的古脊椎植物化石和昔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度掩护。

第三条 古文明遗址、古墓葬、古修建、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古代紧张史迹和代表性修建等不行挪动文物,依据它们的汗青、艺术、迷信代价,可以辨别确定为天下重点文物掩护单元,省级文物掩护单元,市、县级文物掩护单元。 汗青上各期间紧张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材料、代表性实物等可挪动文物,分为宝贵文物和一样平常文物;宝贵文物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

第四条 文物事情贯彻掩护为主、救济第一、公道使用、增强办理的目标。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要地本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统统文物,属于国度一切。 古文明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国度一切。国度指定掩护的怀念修建物、古修建、石刻、壁画、近代古代代表性修建等不行挪动文物,除国度尚有划定的以外,属于国度一切。 国有不行挪动文物的一切权不因其所依靠的地皮一切权大概利用权的改动而改动。
下列可挪动文物,属于国度一切:
(一)中国境内出土的文物,国度尚有划定的除外;
(二)国有文物珍藏单元以及其他国度构造、队伍和国有企业、奇迹构造等珍藏、保管的文物;
(三)国度征集、购置的文物;
(四)百姓、法人和其他构造救济给国度的文物;
(五)执法划定属于国度一切的其他文物。
属于国度一切的可挪动文物的一切权不因其保管、珍藏单元的停止大概变动而改动。 国有文物一切权受执法掩护,不容侵占。

第六条 属于个人一切和公家一切的怀念修建物、古修建和祖传文物以及依法获得的其他文物,其一切权受执法掩护。文物的一切者必需恪守国度有关文物掩护的执法、法例的划定。

第七条 统统构造、构造和团体都有依法掩护文物的任务。

第八条 国务院文物行政部分主管天下文物掩护事情。

地方各级人民当局卖力本行政地区内的文物掩护事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当局承当文物掩护事情的部分对本行政地区内的文物掩护实行监视办理。 县级以上人民当局有关行政部分在各自的职责范畴内,卖力有关的文物掩护事情。

第九条 各级人民当局该当器重文物掩护,准确处置经济建立、社会开展与文物掩护的干系,确保文物宁静。 根本建立、旅游开展必需恪守文物掩护事情的目标,其运动不得对文物形成侵害。 公安构造、工商行政办理部分、海关、城乡建立计划部分和其他有关国度构造,该当依法仔细实行所承当的掩护文物的职责,维护文物办理次序。

第十条 国度开展文物掩护奇迹。县级以上人民当局该当将文物掩护奇迹归入本级百姓经济和社会开展计划,所需经费参加本级财务预算。 国度用于文物掩护的财务拨款随着财务支出增加而增长。 国有博物馆、怀念馆、文物掩护单元等的奇迹性支出,专门用于文物掩护,任何单元大概团体不得陵犯、调用。 国度勉励经过救济等方法设立文物掩护社会基金,专门用于文物掩护,任何单元大概团体不得陵犯、调用。

第十一条 文物是不行再生的文明资源。国度增强文物掩护的宣布道育,加强全民文物掩护的认识,勉励文物掩护的迷信研讨,进步文物掩护的迷信技能程度。

第十二条 有下列古迹的单元大概团体,由国度赐与精力勉励大概物质嘉奖:
(一)仔细实行文物掩护执法、法例,掩护文物成果明显的;
(二)为掩护文物与守法犯法举动作刚强妥协的;
(三)将团体珍藏的紧张文物募捐给国度大概为文物掩护奇迹作出救济的;
(四)发明文物实时上报大概上交,使文物失掉掩护的;
(五)在考古开掘事情中作出严重奉献的;
(六)在文物掩护迷信技能方面有紧张创造发明大概其他紧张奉献的;
(七)在文物面对毁坏伤害时,救济文物有功的;
(八)临时从事文物事情,作出明显成果的。

第二章 不行挪动文物

第十三条 国务院文物行政部分在省级、市、县级文物掩护单元中,选择具有严重汗青、艺术、迷信代价确实定为天下重点文物掩护单元,大概间接确定为天下重点文物掩护单元,报国务院审定发布。 省级文物掩护单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审定发布,并报国务院存案。 市级和县级文物掩护单元,辨别由设区的市、自治州和县级人民当局审定发布,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存案。 尚未审定发布为文物掩护单元的不行挪动文物,由县级人民当局文物行政部分予以注销并发布。

第十四条 保管文物分外丰厚而且具有严重汗青代价大概反动怀念意义的都会,由国务院审定发布为汗青文明名城。 保管文物分外丰厚而且具有严重汗青代价大概反动怀念意义的城镇、街道、乡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审定发布为汗青文明街区、村镇,并报国务院存案。 汗青文明名城和汗青文明街区、村镇地点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当局该当构造体例专门的汗青文明名城和汗青文明街区、村镇掩护计划,并归入都会总体计划。 汗青文明名城和汗青文明街区、村镇的掩护措施,由国务院订定。

第十五条各级文物掩护单元,辨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和市、县级人民当局规定须要的掩护范畴,作出标记阐明,创建记载档案,并区别状况辨别设置专门机构大概专人卖力办理。天下重点文物掩护单元的掩护范畴和记载档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文物行政部分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分存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当局文物行政部分该当依据差别文物的掩护必要,订定文物掩护单元和未审定为文物掩护单元的不行挪动文物的详细掩护步伐,并通告实施。

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当局订定城乡建立计划,该当依据文物掩护的必要,事前由城乡建立计划部分会同文物行政部分约定对本行政地区内各级文物掩护单元的掩护步伐,并归入计划。

第十七条文物掩护单元的掩护范畴内不得举行其他建立工程大概爆破、钻探、发掘等作业。但,因特别状况必要在文物掩护单元的掩护范畴内举行其他建立工程大概爆破、钻探、发掘等作业的,必需包管文物掩护单元的宁静,并经审定发布该文物掩护单元的人民当局同意,在同意前该当征得上一级人民当局文物行政部分赞同;在天下重点文物掩护单元的掩护范畴内举行其他建立工程大概爆破、钻探、发掘等作业的,必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同意,在同意前该当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分赞同。

第十八条 依据掩护文物的实践必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同意,可以在文物掩护单元的四周划出肯定的建立控制地带,并予以发布。

在文物掩护单元的建立控制地带内举行建立工程,不得毁坏文物掩护单元的汗青面貌;工程设计方案该当依据文物掩护单元的级别,经响应的文物行政部分赞同后,报城乡建立计划部分同意。 第十九条 在文物掩护单元的掩护范畴和建立控制地带内,不得建立净化文物掩护单元及其情况的办法,不得举行大概影响文物掩护单元宁静及其情况的运动。对已有的净化文物掩护单元及其情况的办法,该当限期管理。

第二十条 建立工程选址,该当尽大概避开不行挪动文物;因特别状况不克不及避开的,对文物掩护单元该当尽大概实行旧址掩护。 实行旧址掩护的,建立单元该当事前确定掩护步伐,依据文物掩护单元的级别报响应的文物行政部分同意,并将掩护步伐参加可行性研讨陈诉大概设计义务书。 无法实行旧址掩护,必需迁徙异地掩护大概撤除的,该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同意;迁徙大概撤除省级文物掩护单元的,同意前须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分赞同。天下重点文物掩护单元不得撤除;必要迁徙的,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报国务院同意。 按照前款划定撤除的国有不行挪动文物中具有珍藏代价的壁画、雕塑、修建构件等,由文物行政部分指定的文物 珍藏单元珍藏。 本条划定的旧址掩护、迁徙、撤除所需用度,由建立单元参加建立工程预算。

第二十一条国有不行挪动文物由利用人卖力补葺、调养;非国有不行挪动文物由一切人卖力补葺、调养。非国有不行挪动文物有损毁伤害,一切人不具有补葺才能的,外地人民当局该当赐与协助;一切人具有补葺才能而拒不依法实行补葺任务的,县级以上人民当局可以赐与救济补葺,所需用度由一切人包袱。对文物掩护单元举行补葺,该当依据文物掩护单元的级别报响应的文物行政部分同意;对未审定为文物掩护单元的不行挪动文物举行补葺,该当报注销的县级人民当局文物行政部分同意。文物掩护单元的补葺、迁徙、重修,由获得文物掩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元承当。对不行挪动文物举行补葺、调养、迁徙,必需恪守不改动文物原状的准绳。

第二十二条不行挪动文物曾经所有破坏的,该当实行遗址掩护,不得在旧址重修。但,因特别状况必要在旧址重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文物行政部分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分赞同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同意;天下重点文物掩护单元必要在旧址重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报国务院同意。

第二十三条审定为文物掩护单元的属于国度一切的怀念修建物大概古修建,除可以创建博物馆、保管所大概辟为观光旅游场合外,假如必需作其他用处的,该当经审定发布该文物掩护单元的人民当局文物行政部分征得上一级文物行政部分赞同后,报审定发布该文物掩护单元的人民当局同意;天下重点文物掩护单元作其他用处的,该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报国务院同意。国有未审定为文物掩护单元的不行挪动文物作其他用处的,该当陈诉县级人民当局文物行政部分。

第二十四条 国有不行挪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创建博物馆、保管所大概辟为观光旅游场合的国有文物掩护单元,不得作为企业资产谋划。

第二十五条 非国有不行挪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给本国人。 非国有不行挪动文物转让、抵押大概改动用处的,该当依据其级别报响应的文物行政部分存案;由外地人民当局出资协助补葺的,该当报响应的文物行政部分同意。

第二十六条 利用不行挪动文物,必需恪守不改动文物原状的准绳,卖力掩护修建物及其隶属文物的宁静,不得损毁、改建、添建大概撤除不行挪动文物。 对危害文物掩护单元宁静、毁坏文物掩护单元汗青面貌的修建物、修筑物,外地人民当局该当实时观察处置,须要时,对该修建物、修筑物予以拆迁。

第三章 考古开掘

第二十七条 统统考古开掘事情,必需实行报批手续;从事考古开掘的单元,该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分同意。 地下埋藏的文物,任何单元大概团体都不得擅自开掘。

第二十八条从事考古开掘的单元,为了迷信研讨举行考古开掘,该当提动身掘方案,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分同意;对天下重点文物掩护单元的考古开掘方案,该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分考核后报国务院同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分在同意大概考核前,该当征求社会迷信研讨机构及其他科研机谈判有关专家的意见。

第二十九条 举行大型根本建立工程,建立单元该当事前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文物行政部分构造从事考古开掘的单元在工程范畴内有大概埋藏文物的地方举行考古观察、勘察。 考古观察、勘察中发明文物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文物行政部分依据文物掩护的要求会同建立单元配合约定掩护步伐;遇有紧张发明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文物行政部分实时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分处置 。

第三十条 必要共同建立工程举行的考古开掘事情,该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分在勘察事情的底子上提动身掘方案,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分同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分在同意前,该当征求社会迷信研讨机构及其他科研机谈判有关专家的意见。 确因建立工期紧急大概有天然毁坏伤害,对古文明遗址、古墓葬急需举行救济开掘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文物行政部分构造开掘,并同时补办审批手续。

第三十一条 凡因举行根本建立和消费建立必要的考古观察、勘察、开掘,所需用度由建立单元参加建立工程预算。

第三十二条在举行建立工程大概在农业消费中,任何单元大概团体发明文物,该当掩护现场,立刻陈诉外地文物行政部分,文物行政部分接到陈诉后,如无特别状况,该当在二十四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七日内提来由理意见。文物行政部分可以报请外地人民当局关照公安构造帮忙掩护现场;发明紧张文物的,该当立刻上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分,国务院文物行政部分该当在接到陈诉后十五日内提来由理意见。按照前款划定发明的文物属于国度一切,任何单元大概团体不得哄抢、私分、埋没。

第三十三条 非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分报国务院分外允许,任何本国人大概本国集团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举行考古观察、勘察、开掘。

第三十四条 考古观察、勘察、开掘的后果,该当陈诉国务院文物行政部分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文物行政部分。考古开掘的文物,该当注销造册,妥善保管,依照国度有关划定移交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文物行政部分大概国务院文物行政部分指定的国有博物馆、图书馆大概其他国有珍藏文物的单元珍藏。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文物行政部分大概国务院文物行政部分同意,从事考古开掘的单元可以保存大批出土文物作为科研标本。考古开掘的文物,任何单元大概团体不得陵犯。

第三十五条 依据包管文物宁静、举行迷信研讨和充实发扬文物作用的必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文物行政部分经本级人民当局同意,可以挪用本行政地区内的出土文物;国务院文物行政部分经国务院同意,可以挪用天下的紧张出土文物。

第四章 馆藏文物

第三十六条 博物馆、图书馆和其他文物珍藏单元对珍藏的文物,必需区分文物品级,设置藏品档案,创建严厉的办理制度,并报主管的文物行政部分存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当局文物行政部分该当辨别创建本行政地区内的馆藏文物档案;国务院文物行政部分该当创建国度一级文物藏品档案和其主管的国有文物珍藏单元馆藏文物档案。

第三十七条 文物珍藏单元可以经过下列方法获得文物:
(一)购置;
(二)承受救济;
(三)依法互换;
(四)执法、行政法例划定的其他方法。
国有文物珍藏单元还可以经过文物行政部分指定保管大概挑唆方法获得文物。

第三十八条 文物珍藏单元该当依据馆藏文物的掩护必要,依照国度有关划定创建、健全办理制度,并报主管的文物行政部分存案。未经同意,任何单元大概团体不得调取馆藏文物。 文物珍藏单元的法定代表人对馆藏文物的宁静卖力。国有文物珍藏单元的法定代表人离任时,该当依照馆藏文物档案操持馆藏文物移比武续。

第三十九条 国务院文物行政部分可以挑唆天下的国有馆藏文物。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文物行政部分可以挑唆本行政地区内其主管的国有文物珍藏单元馆藏文物;挑唆国有馆藏一级文物,该当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分存案。 国有文物珍藏单元可以请求挑唆国有馆藏文物。

 

 

第四十条 文物珍藏单元该当充实发扬馆藏文物的作用,经过举行展览、迷信研讨等运动,增强对中华民族良好的汗青文明和反动传统的宣布道育。 国有文物珍藏单元之间因举行展览、迷信研讨等需借用馆藏文物的,该当报主管的文物行政部分存案;借用馆藏一级文物,该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分同意。 非国有文物珍藏单元和其他单元举行展览需借用国有馆藏文物的,该当报主管的文物行政部分同意;借用国有馆藏一级文物,该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分同意。 文物珍藏单元之间借用文物的最临时限不得凌驾三年。

第四十一条 曾经创建馆藏文物档案的国有文物珍藏单元,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文物行政部分同意,并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分存案,其馆藏文物可以在国有文物珍藏单元之间互换;互换馆藏一级文物的,必需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分同意。

第四十二条 未创建馆藏文物档案的国有文物珍藏单元,不得按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划定处理其馆藏文物。

第四十三条 依法挑唆、互换、借用国有馆藏文物,获得文物的文物珍藏单元可以对提供文物的文物珍藏单元赐与公道赔偿,详细办理措施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分订定。 国有文物珍藏单元挑唆、互换、出借文物所得的赔偿用度,必需用于改进文物的珍藏条件和搜集新的文物,不得挪作他用;任何单元大概团体不得陵犯。 挑唆、互换、借用的文物必需严厉保管,不得丧失、损毁。

第四十四条 克制国有文物珍藏单元将馆藏文物赠与、出租大概出售给其他单元、团体。

第四十五条 国有文物珍藏单元不再珍藏的文物的处理措施,由国务院另行订定。

第四十六条 修复馆藏文物,不得改动馆藏文物的原状;复制、拍摄、拓印馆藏文物,不得对馆藏文物形成侵害。详细办理措施由国务院订定。 不行挪动文物的单体文物的修复、复制、拍摄、拓印,实用前款划定。

第四十七条 博物馆、图书馆和其他珍藏文物的单元该当依照国度有关划定装备防火、防盗、防天然破坏的办法,确保馆藏文物的宁静。

第四十八条 馆藏一级文物损毁的,该当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分核对处置。其他馆藏文物损毁的,该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文物行政部分核对处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文物行政部分该当将核对处置后果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分存案。 馆藏文物被盗、被抢大概丧失的,文物珍藏单元该当立刻向公安构造报案,并同时向主管的文物行政部分陈诉。

第四十九条 文物行政部分和国有文物珍藏单元的事情职员不得借用国有文物,不得合法陵犯国有文物。

第五章 官方珍藏文物

第五十条 文物珍藏单元以外的百姓、法人和其他构造可以珍藏经过下列方法获得的文物:
(一)依法承继大概承受赠与;
(二)从文物市肆购置;
(三)从谋划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置;
(四)百姓团体正当一切的文物互相互换大概依法转让;
(五)国度划定的其他正当方法。
文物珍藏单元以外的百姓、法人和其他构造珍藏的前款文物可以依法流畅。

第五十一条 百姓、法人和其他构造不得交易下列文物:
(一)国有文物,但国度容许的除外;
(二)非国有馆藏宝贵文物;
(三)国有不行挪动文物中的壁画、雕塑、修建构件等,但依法撤除的国有不行挪动文物中的壁画、雕塑、修建构件等不属于本法第二十条第四款划定的应由文物珍藏单元珍藏的除外;
(四)泉源不切合本法第五十条划定的文物。

第五十二条 国度勉励文物珍藏单元以外的百姓、法人和其他构造将其珍藏的文物救济给国有文物珍藏单元大概出借给文物珍藏单元展览和研讨。 国有文物珍藏单元该当恭敬并依照救济人的志愿,对救济的文物妥善珍藏、保管和展示。 国度克制出境的文物,不得转让、出租、质押给本国人。

第五十三条 文物市肆该当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分大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文物行政部分同意设立,依法举行办理。 文物市肆不得从事文物拍卖谋划运动,不得设立谋划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

第五十四条 依法设立的拍卖企业谋划文物拍卖的,该当获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分发表的文物拍卖允许证。 谋划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不得从事文物购销谋划运动,不得设立文物市肆。

第五十五条 文物行政部分的事情职员不得举行大概到场举行文物市肆大概谋划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 文物珍藏单元不得举行大概到场举行文物市肆大概谋划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 克制设立中外合股、中外互助和外商独资的文物市肆大概谋划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 除经同意的文物市肆、谋划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外,其他单元大概团体不得从事文物的贸易谋划运动。

第五十六条 文物市肆贩卖的文物,在贩卖前该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文物行政部分考核;对容许贩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文物行政部分该当作出标识。 拍卖企业拍卖的文物,在拍卖前该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文物行政部分考核,并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分存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文物行政部分不克不及确定能否可以拍卖的,该当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分考核。

第五十七条 文物市肆购置、贩卖文物,拍卖企业拍卖文物,该当依照国度有关划定作出记载,并报原考核的文物行政部分存案。 拍卖文物时,委托人、买受人要求对其身份失密的,文物行政部分该当为其失密;但,执法、行政法例尚有划定的除外。

第五十八条 文物行政部分在考核拟拍卖的文物时,可以指定国有文物珍藏单元优先购置此中的宝贵文物。购置代价由文物珍藏单元的代表与文物的委托人协商确定。

第五十九条 银行、冶炼厂、造纸厂以及废旧物资接纳单元,该当与外地文物行政部分配合卖力挑撰掺杂在金银器和废旧物资中的文物。挑撰文物除供银行研讨所必须的汗青钱币可以由人民银行留用外,该当移交外地文物行政部分。移交挑撰文物,该当赐与公道赔偿。

第六章 文物出境进境

第六十条 国有文物、非国有文物中的宝贵文物和国度划定克制出境的其他文物,不得出境;但按照本法例定出境展览大概因特别必要经国务院同意出境的除外。

第六十一条 文物出境,该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分指定的文物收支境考核机构考核。经考核容许出境的文物,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分发给文物出境允许证,从国务院文物行政部分指定的港口出境。 任何单元大概团体运送、邮寄、携带文物出境,该当向海关报告;海关凭文物出境允许证放行。

第六十二条 文物出境展览,该当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分同意;一级文物凌驾国务院划定数目的,该当报国务院同意。 一级文物中的孤品和易损品,克制出境展览。 出境展览的文物出境,由文物收支境考核机构考核、注销。海关凭国务院文物行政部分大概国务院的同意文件放行。出境展览的文物复进境,由原文物收支境考核机构考核检验。

第六十三条 文物暂时进境,该当向海关报告,并报文物收支境考核机构考核、注销。 暂时进境的文物复出境,必需经原考核、注销的文物收支境考核机构考核检验;经考核检验无误的,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分发给文物出境允许证,海关凭文物出境允许证放行。

第七章 执法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背本法例定,有下列举动之一,组成犯法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一)盗掘古文明遗址、古墓葬的;
(二)存心大概不对损毁国度掩护的宝贵文物的;
(三)私自将国有馆藏文物出售大概擅自送给非国有单元大概团体的;
(四)将国度克制出境的宝贵文物擅自出售大概送给本国人的;
(五)以图利为目标倒卖国度克制谋划的文物的;
(六)私运文物的;
(七)偷盗、哄抢、私分大概合法陵犯国有文物的;
(八)该当追查刑事责任的其他波折文物办理举动。

第六十五条 违背本法例定,形成文物灭失、损毁的,依法承当民事责任。 违背本法例定,组成违背治安办理举动的,由公安构造依法赐与治安办理处分。 违背本法例定,组成私运举动,尚不组成犯法的,由海关按照有关执法、行政法例的划定赐与处分。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举动之一,尚不组成犯法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当局文物主管部分责令矫正,形成严峻结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峻的,由原发证构造撤消资质证书:
(一)私自在文物掩护单元的掩护范畴内举行建立工程大概爆破、钻探、发掘等作业的;
(二)在文物掩护单元的建立控制地带内举行建立工程,其工程设计方案未经文物行政部分赞同、报城乡建立计划部分同意,对文物掩护单元的汗青面貌形成毁坏的;
(三)私自迁徙、撤除不行挪动文物的;
(四)私自补葺不行挪动文物,分明改动文物原状的;
(五)私自在旧址重修已所有破坏的不行挪动文物,形成文物毁坏的;
(六)施工单元未获得文物掩护工程资质证书,私自从事文物补葺、迁徙、重修的。
刻划、涂污大概破坏文物尚不严峻的,大概损毁按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划定设立的文物掩护单元标记的,由公安构造大概文物地点单元赐与告诫,可以并处分款。

第六十七条 在文物掩护单元的掩护范畴内大概建立控制地带内建立净化文物掩护单元及其情况的办法的,大概对已有的净化文物掩护单元及其情况的办法未在划定的限期内完成管理的,由情况掩护行政部分按照有关执法、法例的划定赐与处分。

第六十八条 有下列举动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当局文物主管部分责令矫正,充公守法所得,守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并处守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守法所得不敷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转让大概抵押国有不行挪动文物,大概将国有不行挪动文物作为企业资产谋划的;
(二)将非国有不行挪动文物转让大概抵押给本国人的;
(三)私自改动国有文物掩护单元的用处的。

第六十九条汗青文明名城的结构、情况、汗青面貌等遭到严峻毁坏的,由国务院打消其汗青文明名城称呼;汗青文明城镇、街道、乡村的结构、情况、汗青面貌等遭到严峻毁坏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打消其汗青文明街区、村镇称呼;对负有责任的主管职员和其他间接责任职员依法赐与行政奖励。

第七十条 有下列举动之一,尚不组成犯法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当局文物主管部分责令矫正,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守法所得的,充公守法所得:
(一)文物珍藏单元未依照国度有关划定装备防火、防盗、防天然破坏的办法的;
(二)国有文物珍藏单元法定代表人离任时未依照馆藏文物档案移交馆藏文物,大概所移交的馆藏文物与馆藏文物档案不符的;
(三)将国有馆藏文物赠与、出租大概出售给其他单元、团体的;
(四)违背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五条划定处理国有馆藏文物的;
(五)违背本法第四十三条划定调用大概陵犯依法挑唆、互换、出借文物所得赔偿用度的。

第七十一条交易国度克制交易的文物大概将克制出境的文物转让、出租、质押给本国人,尚不组成犯法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当局文物主管部分责令矫正,充公守法所得,守法谋划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守法谋划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守法谋划额不敷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二条未经允许,私自设立文物市肆、谋划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大概私自从事文物的贸易谋划运动,尚不组成犯法的,由工商行政办理部分依法予以克制,充公守法所得、合法谋划的文物,守法谋划额五万元以上的,并处守法谋划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守法谋划额不敷五万元的,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工商行政办理部分充公守法所得、合法谋划的文物,守法谋划额五万元以上的,并处守法谋划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守法谋划额不敷五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峻的,由原发证构造撤消允许证书:
(一)文物市肆从事文物拍卖谋划运动的;
(二)谋划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从事文物购销谋划运动的;
(三)文物市肆贩卖的文物、拍卖企业拍卖的文物,未经考核的;
(四)文物珍藏单元从事文物的贸易谋划运动的。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举动之一,尚不组成犯法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当局文物主管部分会同公安构造追缴文物;情节严峻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发明文物藏匿不报大概拒不上交的;
(二)未依照划定移交挑撰文物的。

第七十五条 有下列举动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当局文物主管部分责令矫正:
(一)改动国有未审定为文物掩护单元的不行挪动文物的用处,未按照本法例定陈诉的;
(二)转让、抵押非国有不行挪动文物大概改动其用处,未按照本法例定存案的;
(三)国有不行挪动文物的利用人拒不依法实行补葺任务的;
(四)考古开掘单元未经同意私自举行考古开掘,大概不照实陈诉考古开掘后果的;
(五)文物珍藏单元未依照国度有关划定创建馆藏文物档案、办理制度,大概未将馆藏文物档案、办理制度存案的;
(六)违背本法第三十八条划定,未经同意私自调取馆藏文物的;
(七)馆藏文物损毁未报文物行政部分核对处置,大概馆藏文物被盗、被抢大概丧失,文物珍藏单元未实时向公安构造大概文物行政部分陈诉的;
(八)文物市肆贩卖文物大概拍卖企业拍卖文物,未依照国度有关划定作出记载大概未将所作记载报文物行政部分存案的。

第七十六条 文物行政部分、文物珍藏单元、文物市肆、谋划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的事情职员,有下列举动之一的,依法赐与行政奖励,情节严峻的,依法开除公职大概撤消其从业资历;组成犯法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一)文物行政部分的事情职员违背本法例定,滥用审批权限、不实行职责大概发明守法举动不予查处,形成严峻结果的;
(二)文物行政部分和国有文物珍藏单元的事情职员借用大概合法陵犯国有文物的;
(三)文物行政部分的事情职员举行大概到场举行文物市肆大概谋划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的;
(四)因不卖力任形成文物掩护单元、宝贵文物损毁大概流失的;
(五)贪污、调用文物掩护经费的。
前款被开除公职大概被撤消从业资历的职员,自被开除公职大概被撤消从业资历之日起十年内不得担当文物办理职员大概从事文物谋划运动。

第七十七条 有本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八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划定所列举动之一的,负有责任的主管职员和其他间接责任职员是国度事情职员的,依法赐与行政奖励。

第七十八条 公安构造、工商行政办理部分、海关、城乡建立计划部分和其他国度构造,违背本法例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情枉法[xùn qíng wǎng fǎ],形成国度掩护的宝贵文物损毁大概流失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职员和其他间接责任职员依法赐与行政奖励;组成犯法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查察院、公安构造、海关和工商行政办理部分依法充公的文物该当注销造册,妥善保管,了案后无偿移交文物行政部分,由文物行政部分指定的国有文物珍藏单元珍藏。

第八章 附 则

第八十条 本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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